发布时间:2025-01-31 00:16:41
一、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4月30日,本区域实施全面禁烧冥纸、金银锞子、金银砖等殡葬祭祀用品的举措。
二、推崇采用鲜花祭祀、植树祭祀、网络祭祀以及集体公祭等文明、低碳的祭祀方式。
三、在殡葬场所外的露天焚烧以及占道销售上述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,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当地政府根据职责分工,依法实施行政处罚。同时,将严厉打击提供集中焚烧场所、组织封建迷信殡葬活动的行为,一旦发现,将予以从重处罚。
四、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,将由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依法进行行政处罚。
五、在此期间,殡仪馆、公墓、骨灰堂等殡葬场所禁止冥纸、金银锞子、金银砖等殡葬祭祀用品带入。
六、违规停放车辆进行祭祀活动以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。若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,将由应急部门、公安机关、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罚。若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七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。
八、本通告自2022年1月24日起生效。若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,以本通告为准。此项规定的法律依据包括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》等相关法规。现就本市城区内禁止烧纸祭祀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在市区道路、公园、广场、街路交叉口、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张、冥币等祭祀用品。
二、禁止制造、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;禁止各类超市、流动商贩非法经营烧纸等祭祀用品。
三、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,执法人员应立即进行制止。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若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